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、综改办:
按照《江西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》(赣财农改[2013]5号)要求,10月、11月省、市综改办分别对我市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了绩效考评。从考评情况看,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(综改办)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有序,成效明显,但是在议事程序、项目管理、资金管理、制度建设、组织宣传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,要求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(综改办)对检查考评工作中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一一整改,条条落实;对于筹资筹劳、以及表格文本等有关问题,请按照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。同时要求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(综改办)对近三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“回头看”,开展一次全面排查,要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、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纠正,追回资金,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宜春市综改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