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6日,市局下发了《关于印发<丰城市财政局关于对11个贫困村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丰财监字[2017]11号)文件,召集了民政局、残联、规划局、扶贫移民办、新农村建设办等资金主管部门成立了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。
12月12日,根据文件精神,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从财政局、民政局、新农村建设办抽调了12名骨干组建了三个联合检查组,针对本市11个贫困村扶贫资金进行为期一周的检查。本次检查旨在落实省、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管,进一步推动全市扶贫攻坚的工作要求。重点检查全市11个贫困村2016年至2017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,主要针对扶贫资金申请、分配、拨付、管理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。
检查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验账目、翻阅档案、深入现场等方式进行,共抽查扶贫资金5541.06万元,涉及农村低保、分散五保、孤儿救助、残疾人两项补贴、危房改造、新增债券(扶贫专项)、义务教育生活补助、学前资助金、高中免学费、高中助学金、村庄整治、新农村建设、产业扶贫、村级光伏发电、到户光伏发电等项目。
监督科